(1)力的大小。力的大小反映了物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强弱程度,力大则说明两个物体之间作用的效果大;力小则说明两个物体之间作用的效果小。力的单位是牛顿(N)或千牛顿(kN),1kN=1000N。
(2)力的方向。力的方向表示物体之间的相互机械作用具有方向性,包括力作用线(力所顺沿的直线)的方位和力沿作用线的指向。力方向的不同也直接影响力对物体的作用效应。例如,顺时针可将螺母拧紧,逆时针则将螺母拧松。
(3)力的作用点。力的作用点是指力作用在物体上的位置。实际上,力不是作用在物体上的一个点而是作用在物体上一定范围内。当力作用范围很小时,就可以近似看成一个点。
力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,力的作用点在受力物体上。谁受到了力就作用在谁身上。一般可以把物体视作质点。但如果物体本身的大小影响对于力的分析的时候,作用点就是力与物体接触的那个点。
一、力的作用效果
1、力可以改变物体的形状,使物体发生形变。
2、力可以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(速度大小、运动方向,两者至少有一个会发生改变)。
3、力使物体保持匀变速不变。
力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,力不能脱离物体而单独存在。两个不直接接触的物体之间也可能产生力的作用。
二、力的作用效果有关因素
1:力的作用效果与力的大小有关;
2:力的作用效果与力的方向有关;
3:力的作用效果与力的作用点有关。
因此也通常把力的大小、方向、作用点叫做力的三要素。
力的作用形式分为两种,可以是直接接触,如拿粉笔;也可以是不接触,如两根磁铁之间的相互作用。力是力学中的基本概念之一,是使物体改变运动状态或形变的外因。在动力学中它等于物体的质量与加速度的乘积。
力的不同分类
1.根据力的性质可分为:重力、万有引力、弹力、摩擦力、分子力、电磁力、核力等。(注意,万有引力不是在所有条件下都等于重力)。(重力不是所有条件下都指向地心,重力是地球对物体万有引力的一个分力,另一个分力是向心力,只有在赤道上重力方向才指向地心。)
2.根据力的效果可分为:拉力、张力、压力、支持力、动力、阻力、向心力、回复力等。
3.根据研究对象可分为:外力和内力。
4.根据力的作用方式可分为:非接触力(如万有引力,电磁力等)和接触力(如弹力,摩擦力等)。
5.四种基本相互作用(力):引力相互作用,电磁相互作用,强相互作用,弱相互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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