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声字是指汉字的一种造字方式,是在象形字、指事字、会意字的基础上形成的。一般由两个文或字复合成体,一部分表示字的意义,叫形旁;另一个部分表示字的读音,叫声旁。
形声字举例
左形右声,如钱、材、消、熔等。
右形左声,如放、鸭、刎、颈等。
上形下声,如茅、简、空、室等。
下形上声,如柴、酱、盆、甕等。
内形外声,如闻、问、闽等。
外形内声,如辟匪、匐、固等。
月、上、园、飘、众、旦、妈、编、从、树、羊、子、休、蚂、本、问、婆、瓢、刃、森、晶、鸟、淼、品、武、比、灶、尘、国、孬、保、伐、戍、付、伍、析、柤、采、困、男、晨、闻、材、偏、铜、冻、证、骑、秧、田、攻、颈、削、放、矗、鹉、雌、故、管、手。象形字:月、羊、子、鸟、戍、田、手会意字:众、旦、从、树、休、森、晶、淼、品、武、比、灶、尘、国、孬、保、伐、付、伍、析、柤、采、困、男、矗、指示字(应是指事字):上、本、刃、形声字:园、飘、妈、编、蚂、问、婆、瓢、晨、闻、材、偏、铜、冻、证、骑、秧、攻、颈、削、放、鹉、雌、故、管象形字,会意字,指事字,形声字怎么区分,举例说明
1.象形:属于“独体造字法”。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,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,具体地勾画出来。例如“月”字像一弯明月的形状。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,但是图画性质减弱,象征性质增强,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 *** 。它的局限性很大,因为有些事物是画不出来的。
2.指事:属于“独体造字法”。与象形的主要分别,是指事字含有绘画较抽像中的东西。例如“刃”字是在“刀”的锋利处加上一点,以作标示;“凶”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。
3.形声:属于“合体造字法”。形声字由两部份组成:形旁(又称“义符”)和声旁(又称“音符”)。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,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。例如“樱”字,形旁是“木”,表示它是一种树木,声旁是“婴”,表示它的发音与“婴”字一样。
4.会意:属于“合体造字法”。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,以所组成的字形或字义,合并起来,表达此字的意思。例如“酒”字,以酿酒的瓦瓶“酉”和液体“水”合起来,表达字义;“解”字的剖拆字义,是以用“刀”把“牛”和“角”分开来字达;“鸣”指鸟的叫声,于是用“口”和“鸟”组成而成。
1、形旁在左,声旁在右,譬如:诚、诉、讼、溪、流、峥、嵘等等,据统计中国汉字形声字中80%以上皆为“左形右声”的结构,人们通常依据右边的声旁来判断拼音读法。
2、声旁在左,形旁在右,譬如:战、功、攻、瓴、郊、放等等,这类形声字占据汉字形声字的6%,为第二常见形声字。(余下四种所占比例就比较少了)
3、形旁在上,声旁在下,譬如:雪、霏、雾、霭、菜、花等。
4、声旁在上,形旁在下,譬如:草、警、裂、煲、犁等。
5、形旁在内,声旁在外,譬如:闻、问、辨、辩、瓣等。
6、声旁在内,形旁在外,譬如:园、圆、阁、病、匪等。
1形声字是指由声旁和形旁组成的汉字,其中声旁表示读音,形旁表示意义。在汉字的演变过程中,一些形、音相近的字会通过组合形成新的形声字。2比如,汉字“笔”的声旁是“毛”,形旁是“竹”,组合在一起表示写字的工具。又如,汉字“森”的声旁是“林”,形旁是“木”,组合在一起表示茂密的树林。3另外一个例子是汉字“藏”的声旁是“臧”,形旁是“穴”,组合在一起表示隐藏或秘密。还有汉字“酷”的声旁是“告”,形旁是“酉”,组合在一起表示冷酷或残忍。这些形声字的演变反映了汉字的历史和文化背景。
1、在象形字基础上加形旁,意思基本不变,这一类字较多,如:止——趾、其——箕。
2、在象形字基础上加声旁,这一类字很少,如:齿(甲骨文仅画一张口,里面长满牙齿,到小篆加了“止”作声旁。)、鸡(甲骨文画成鸡的样子,后来加声旁“奚”成为繁体的鸡。)
3、在假借字上加形旁,如:辟——避(表示回避义)、与——欤(表示语气词)、舍——[扌舍](表示舍弃义)。
4、词义引申,在表示引申义时加形旁,如:反——返、火——伙、北——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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